“查妓院乃旧统治者和剥削者摧残妇女精神与肉体,侮辱妇女人格的兽性的野蛮制度的残余,传染梅毒淋病者,危害国民健康极大,而妓院老板、领班乃极端野蛮狠毒之封建余孽。兹特根据全市人民之意志,决定立即封闭一切之妓院,集中所有妓院老板、领家、鸨儿等加以审查和处理,并集中妓女加以训练。改造其思想,医治其性病……”

苏州妓女在妇女教养院学习读报。
1949年11月21日下午5时,在中山公园中山堂召开的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了封闭妓院的决议。
在聂荣臻市长的命令下,由公安局、民政局、妇女联合会组成封闭妓院指挥部,动用了2400多名机关干部和公安民警,一举封闭了全市237家妓院,收容妓女1286名,并被送往专门为她们设立的教养院,以帮助妓女转行就业。
从宣布决议到行动结束,仅用了不到12个小时。
2000年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中国人权发展50年》的第一章高度肯定了这项成就:“1949年11月北京市第二届人民代表会议率先作出禁娼决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使这种在中国延续三千多年、严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和尊严的罪恶渊薮绝迹。”
漫长的准备过程
尽管封闭妓院只用了12个小时,但是,封闭妓院从设想变为现实却经历了漫长的准备过程。
北平的妓院在明清就已经有了规模,集中在八大胡同。最兴旺的1917年,北京注册妓院达391家,妓女3500人,私娼估计不下7000人。至1949年解放前,北平的妓院有273家,妓女1286人。
在解放军进入北平城之前,毛主席就曾经形容此次进城是“进京赶考”。尽管在此之前共产党有过多次接管城市的经验,但是北平毕竟与其他城市不同。为了稳定治安,北平和平解放之后,北平市公安局将妓院列入特行管理。1949年3月,对妓院作了明确规定:备有留宿住客登记簿;不得虐待妓女,逼良为娼,阻拦妓女从良;有传染病的妓女不得接客;幼女不得为娼妓等等。在这种特行管理下,许多明娼转为暗娼,或到其他地方谋生,控制卖淫活动收效甚微。但因为当时正在恢复发展生产,就业问题不能立即解决,因为千百年来,围绕妓院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服务行业”,除了妓女,妓院里有“司账”、“跟妈”、“伙计”,都是底层劳动者。在妓院的周围,则形成了妓院的消费服务行业,如浴池业、理发馆、影剧院、戏楼,还有一些小商小贩、卖唱的艺人等,都是依赖妓院而生存的。封闭妓院,意味着这些人的饭碗将被打碎。所以说,封闭妓院需面临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机尚不成熟。
之后不久,在8月9日召开的北平市第一届各届人民代表会议上,有两位代表提出了改造妓女的提案,建议政府制定方案,组织妓女习艺所,收容妓女,加以教育,使之参加劳动并授以适当技术,使其能谋生。封闭妓院的设想被提上日程。
在封闭妓院之前,北京市委市政府也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时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彭真曾亲自率领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深入前门外“八大胡同”、南城一带了解情况。当彭真问到一个15岁的小姑娘挣多少钱时,她回答“4个窝窝头”。原来,一个妓女一天所得经过妓院老板的层层盘剥之后竟只剩下勉强填饱肚子的4个窝窝头。看来,取缔妓院迫在眉睫。
12小时封闭妓院
决议通过后,封闭妓院的行动便按照事前的策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下午6时,集中老板、领家。行动组假借开会的名义将老板和领家集中到在外二分局的大会议室里,并向他们宣布了北京市封闭妓院的决议。 对他们中一些罪大恶极分子,立即拘捕,押送北京市公安局警法科看管起来。
晚上8时,集中妓女。北京市2400余名干警,分成27个行动小组,出动37部汽车,扑向分布有妓院的5个城区及东郊、西郊。卫生部的一个消毒组带了消毒药水和药品,也同时出动。照事先的分工,进入指定的妓院,把嫖客和妓女集中在院子里或大屋子里,宣布立即封闭妓院的命令。之后,把妓院里的一些帮工和伙计、茶房、女佣也集中起来,清点人数,一一登记在册,对于这些妓院的“工作人员”,实行遣散的政策,对于在场的嫖客,经过检查身份和登记,教育后也当场释放。只有妓女留了下来,由于行动突然,妓女们一个个惊慌失措,哭骂叫闹乱成一团,行动组成员向妓女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然后将她们送往教养所。
晚上12时至凌晨5时,封闭所有妓院。妓女迁走后,北京市公安局干警对妓院的财产进行登记,对老板、领家的财产予以没收。并在各家妓院的门上贴上“北京市人民政府1949年封”的长封条,至22日凌晨5时,全市的妓院全部封闭,行动结束。
三批审判处理
封闭妓院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又组织了三个委员会:一.由公安局和人民法院组成的审讯委员会,审讯处理老板和领家;二.由公安局和民政局组成财产处理委员会,没收老板、领家剥削妓女所得的财产;三.由市妇联、民政局、卫生局组成妇女生产教养院,负责对妓女教育,先医治她们的疾病,然后分别根据她们的情况,有家可归的送其回家,有对象的准予结婚,无家可归或无对象者,帮助她们学习技艺,组织她们参加生产。
据《北京市处理妓女工作总结》,对于妓院老板、领家的审判,先后分三批处理。截止到1950年4月共收案363起,结案356起。处死刑者2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19人,五年以上者74人,一年以上者1260人,课以罚金与劳役者4人,缓刑、警诫、教育释放20人。没收房产共168处。被判死刑的是华清馆妓院老板兼领家黄宛氏、黄树卿夫妇。黄宛氏1942年开设华清馆妓院,曾先后包典妇女李红宝等30余人,私设刑室,进行极端残酷野蛮的拷打,其中因拷打死亡者有5人。在经受害的妓女在妇女生产教养院举行的控诉会上揭露后,两人被北京军管会军法处判处死刑,并即绑赴刑场执行枪决。
昔日欺压在自己头上的老板和领家纷纷受到惩处,极大增强了妇女生产教养院学员们对新政府的信任,她们开始努力学习改造,力争做一名新社会的新女性。同时妇女生产教养院集中北大医学院、性病防治所、先农坛妇婴保健所、第一医院、结核病防治所、北京市卫生局巡回医疗队等六个单位的57位医务人员对患病的学员进行治疗。而这次对1303名性病患者进行集中治疗,在中国也是历史上的创举。
而北京市妇女生产教养院,自1949年11月22日成立,至1950年6月结束,完成了它特殊的历史使命,功成身退。